(2018年1月2日都昌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都昌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接受周华同志辞去都昌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的请求,并报都昌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根据地方组织法第50条规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由常委会组成人员担任,故其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自动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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